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26AT134033702900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新生儿血糖测试条(葡萄糖脱氢酶法)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6年5月8日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、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1.本项目原项目名称由“新生儿血糖测试条(葡萄糖脱氢酶法)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”修改为“血糖测试条(葡萄糖脱氢酶法)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”。
2.本项目原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名称由“新生儿血糖测试条(葡萄糖脱氢酶法) ”修改为“血糖测试条(葡萄糖脱氢酶法)”
3.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中“获取采购文件时间”由“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下午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”修改为“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5日下午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”。
4.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中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”和“开启时间”由“2026年5月22日9点30分(北京时间)”修改为“2026年5月26日9点30分(北京时间)”。
5.本项目原采购文件“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”中的无标识项相关要求由“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,承诺性能参数中的无标识项完全满足(或优于)招标文件要求,如履约验收期间所配送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,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(承诺函格式自拟)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,响应文件无效。”修改为“不作为评审项,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,承诺无标识项完全满足(或优于)采购文件要求,如履约验收期间所供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,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(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)。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函或承诺函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,响应无效。 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,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、虚假响应等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监管部门,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。”
6.本项目原采购文件“第三章采购需求”中“★4.符合ISO 19634:2021标准”修改为“★4.符合GB/T 19634-2021”。
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。此通知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采购人: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口
代理机构: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详细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鑫路69号
联系方式:俞工0551-63736331
电子邮箱:827568689@qq.com